(经学校2019年11月18日第35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建立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敬业爱生、作风正派的高素质师资队伍,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引导我校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在编教职员工(以下统称“教师”),其他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者,参照本规范执行。
第二章 职业道德规范
第三条信念坚定,政治过硬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第四条爱国守法,依法执教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第五条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和坚定职业信念,以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,扎实工作,甘于奉献。
第六条立德树人,潜心教学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,诲人不倦。尊重学生个性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第七条热爱学生,严格管理。真心关爱学生,公正对待学生,尊重信任学生,理解宽容学生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严格要求学生,严中有爱、严中有情、严中有导。
第八条以德立身,为人师表。带头践行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,以高尚师德、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。
第九条言行雅正,清正廉洁。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维护教师职业声誉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。清廉从教,坚守底线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,发扬敬廉崇洁的优良传统。
第十条崇尚科学,严谨治学。终身学习,刻苦钻研,弘扬科学精神,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。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坚守学术良知,严守学术规范,做科学真理的探求者。
第十一条坚守原则,公平诚信。遵守工作纪律,端正工作态度,履行岗位职责。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。自觉抵制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。
第十二条热心公益,奉献社会。热心公益,主动参与社会实践,履行社会责任,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、回报人民,为国家富强、民族复兴和人类进步贡献聪明才智。
第三章 附则
第十三条本规范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